有限公司董事自我交易之效力-一個實務長期存在的問題
有限公司董事把資產賣給公司、借款給公司,甚至向公司租地,這些交易在法律上未必當然有效。本文說明公司法第59條的限制、正確程序是什麼,以及忽略程序可能帶來的真實風險,適合有限公司負責人在安排交易前先行閱讀。
有限公司董事把資產賣給公司、借款給公司,甚至向公司租地,這些交易在法律上未必當然有效。本文說明公司法第59條的限制、正確程序是什麼,以及忽略程序可能帶來的真實風險,適合有限公司負責人在安排交易前先行閱讀。
「合法理財分享」與「非法金融招攬」法院怎麼區分? 幸而,在 臺灣高等法院 114 年度金上訴字第 67 號刑事判決(高等法院 114 金上 67) 中,法院對於「單純投資人仲介分享」與「吸金集團業務招攬」的法律責任界線,給了一些標準。
財政部於115年4月21日修正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針對繼承或受遺贈取得特定類型房屋的出售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