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多少知道農地贈與可以免稅,但不清楚這個「免稅」是有條件的,也就是國稅局會持續列管5年。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近期公布一則案例,受贈農地的子女在免稅後將土地改作停車場,結果贈與人被追繳贈與稅100萬元。
免稅的前提:受贈後5年內持續農用
依現行規定,將作農業使用的農地贈與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或祖父母,可申請免徵贈與稅。但這項免稅並非一勞永逸——受贈人自受贈日起5年內,必須:
- 持續將土地作農業使用
- 不得移轉給第三人
- 不得變更為非農業使用
三項條件缺一不可,否則國稅局將依法向贈與人追繳原本免徵的贈與稅。
國稅局案例:農地鋪水泥改停車場,補稅100萬元
被繼承人甲君於112年將一筆公告土地現值1,244萬元的農地,贈與女兒乙君,經國稅局核定免徵贈與稅。然而乙君於114年間將農地鋪設水泥改作收費停車場,並堆置鷹架與模板,明顯非農業用途。國稅局通知限期改善,乙君未予回應,遂向甲君追繳贈與稅100萬元。
計算方式:(贈與總額1,244萬元 − 免稅額244萬元)× 稅率10% = 100萬元
律師提醒:受贈人的行為,由贈與人承擔稅務後果
這類案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追繳對象是贈與人,而非受贈人。父母將農地送給子女後,子女如何使用土地,法律後果卻落在父母身上。若贈與人已過世,這筆稅款還可能成為遺產稅申報的一部分。
建議在農地贈與前,明確與受贈人約定土地使用方式,並在5年列管期內定期確認農用狀態,避免因疏於管理而面臨追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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