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categorized

Uncategorized, 租稅法律

再談房地合一稅「自住」之認定

不少納稅義務人在申請重購退稅或自用住宅400萬免稅優惠時,往往認為已完成戶籍登記,自然符合自住要件,因此沒有特別保留水電帳單、郵件收件紀錄、社區門禁紀錄等能夠反映生活軌跡的資料。

然關於法律要件的「自住」,讀者經由上文整理,應可明瞭稅局及法院是採嚴格認定,也就是要有「戶籍登記」加上「主要居住於此」的雙重審查。

聯絡我們 預約諮詢
LAW · STRATEGY · TRUST
返回頂端
LAW · STRATEGY · TRU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