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贈與房地產給子女,代繳稅款反而多繳贈與稅


長輩將不動產贈與子女,是常見的資產傳承安排。然而許多長輩出於疼愛,習慣一併代繳土地增值稅與契稅,卻不知這個善意之舉,在稅法上可能構成另一筆贈與,反而增加贈與稅的負擔。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的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原本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但若由贈與人代為繳納,該筆稅款即依法被視為贈與,須併入贈與總額重新計算。

稅局以實際案例說明:某位父親將市值 900 萬元的房地贈與兒子,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合計 129 萬元。若由兒子自行繳納,父親應納贈與稅為 52.7 萬元;但父親選擇代繳,該 129 萬元被視為額外贈與,應納贈與稅隨之增加為 65.6 萬元,多出 12.9 萬元

在規劃不動產傳承時,建議由受贈人自行負擔相關稅捐,並妥善保留完納稅單與資金支付證明,才能確保節稅效益。如對贈與稅申報有疑義,建議事先諮詢律師,以免因一時疏忽而產生不必要的稅務成本。

本文參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新聞稿(2026 年 3 月 2 日)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fb21e66238ca4b98a10735f3c52f4c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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