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間贈與土地,土增稅到底需不需要繳?

配偶間贈與土地是不是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基於夫妻為生活共同體的立法考量,配偶間的土地若以贈與方式移轉,可以選擇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選擇不課徵,並不等於免稅,而是將這次原本應繳的稅額,延後至該土地日後再次移轉時一併課徵。

不課徵不是免稅,是延後

稅局特別提醒,夫妻間贈與土地雖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當該筆土地日後再移轉給第三人時,稅捐機關會將夫妻雙方共同持有期間的全部土地漲價總數額合併計算,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說,這段暫時未課徵的稅額並沒有消失,只是遞延到下一次移轉時才會浮現。

更需要留意的是,若持有期間拉長,土地公告現值通常會持續調升,漲價幅度累積下來,屆時可能適用更高的累進稅率,實際稅負反而可能高於當初若選擇課徵所需繳納的金額。稅局也因此建議,民眾辦理夫妻間贈與登記前,應審慎評估自身情形再作決定。

律師觀點

處理配偶間土地贈與的稅務規劃時,最常需要提醒當事人的是:選擇不課徵與選擇課徵,兩者並沒有絕對的優劣之分,關鍵在於這筆土地未來是否有明確的再移轉計畫,以及移轉的時間點。

由於土地增值稅的累進稅率會隨持有期間與公告現值調升而變動,這項選擇往往牽涉到跨越數年、甚至數十年的稅務結果,建議在辦理贈與登記前,先就土地的持有現況、未來移轉規劃進行整體評估,避免日後因稅率累加而產生預期外的稅負

每個案件的事實與法律關係都不相同,即使面臨相似情況,適合的處理方式也可能有所差異。若您希望針對自身案件進行法律分析、評估風險或規劃後續策略,歡迎透過 LINE 進行首次 15 分鐘線上初談評估,由律師親自回覆。

預約15分鐘線上與律師初談

訂閱宣嶼法律專欄

繼承、不動產、稅務、公司經營、勞基法等法律分析、案例、法令更新,掌握最新法規動態。

聯絡我們 預約諮詢
LAW · STRATEGY · TRUST
返回頂端
LAW · STRATEGY · TRUST